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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9-29 阅读次数:

制定机关:司法部

发文字号:司复〔2018〕6号

公布日期:2018.05.12

施行日期:2018.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部门规范性文件

 

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

(司复[2018]6号)

贵州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执业律师执业范围有无限制问题的请示》(黔司呈〔2018〕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律师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地区办理业务。
  此复。

司法部
  201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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