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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李树华、王英不服呼盟毕拉河林业公安局收容审查申诉一案的请示报告》的答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9-0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1998年08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1998〕行他字第10号

施行日期1998年08月19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李树华、王英不服呼盟毕拉河林业公安局收容审查申诉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1.收容审查属于强制性行政审查措施,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收容审查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2.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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