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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9-05 阅读次数:

制定机关:财政部 

发文字号:财会〔2017〕19号

公布日期:2017.06.12

施行日期:201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的通知
(财会﹝2017﹞19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docx

财政部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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