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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村民委员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答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8-16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01年12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研〔2001〕116号

施行日期2001年12月31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法研[2001]116号)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陕高法[2001]234号《关于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村民委员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此类问题可以参照我室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研[2001]51号《关于人民法院对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略)办理。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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