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生效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5-29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2年11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办〔2012〕443号

施行日期2012年11月06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自2012年11月17日起生效。请根据该条约的规定,办理我国与菲律宾之间的刑事司法协助案件。

2012年11月6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略)


上一篇:(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

下一篇:(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2...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