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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闫汾新为大法官的公告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5-24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3年05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2013〕99号

施行日期2013年05月02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闫汾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法〔2013〕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闫汾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 强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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