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胎儿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1-19 阅读次数:

问:胎儿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丁帅律师:可以主张。胎儿自母亲怀孕之时起就应当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须待到其出生之时,即可行使相应的权利。胎儿出生后,其父母作为婴儿的法定监护人行使法定权利,有权利代婴儿提起该项主张。当然其权益除了包括遗产继承、接受遗赠外,还应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上一篇:保险公司支公司有无诉讼主体资格

下一篇: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不受工伤赔偿影响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