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4-24 阅读次数:
丁帅律师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要注意准备以下材料:
一般的事故伤者受伤的情况下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伤者身份证、户口本、交通事故认定书(立案时需要核对事故认定书原件);
2、肇事方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或者户籍信息;
3、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出院小结(注:医嘱尽量写上“建休3个月,加强营养,专人护理”);
4、误工证明、事故发生前1-3年的工资表、劳动合同、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有关被扶养人身份证件和户口本(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需要扶养证明;
6、伤残鉴定报告、差旅费发票、鉴定费发票
7、其他必要证据
交通事故伤者死亡案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近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子女、配偶)、亲属关系证明;
2、肇事方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或者户籍信息;
3、死亡证明、尸检报告、火化证明等;
4、有关被扶养人身份证件和户口本(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需要扶养证明;
5、差旅费发票、鉴定费发票;
6、其他必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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