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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于开展第五届安徽省十佳律师、律所评选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7-08-18 阅读次数:

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省律协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届安徽省十佳律师暨2013-2016年度安徽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安徽省优秀县域律师事务所安徽省优秀律师安徽省优秀县域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请你们对照评选标准,积极推荐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律协推荐名额分配,合肥市推荐名额为优秀律师事务所5家,优秀律师9人,优秀县域律师事务所2家,优秀县域律师2人。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和高效,市律协专门成立了评选推荐工作小组,由市律协党委、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及市局律师管理处共同组成。其职责是: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把好推荐审查关,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三、申报时间

参评对象务必于2017年8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按通知要求,准备齐备后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市司法局214室),逾期将视为放弃参评资格,且不作为推荐对象报送省律协。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安徽省优秀律师”、“安徽省优秀县域律师”材料

1.推荐表、申请人事迹简介、评分表及证明或说明材料,以上材料A4纸打印,并按照附件2“评选材料汇总-材料范例-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其中,推荐报告由市律协统一出具)。

2.律师先进事迹简介的电子文本(200字以内),须按照附件2“评选材料汇总-材料范例-个人事迹简介”的样式编写。

3.2寸蓝底证件照片2张,同时提供该证件照的数码电子照片。

4.参评对象VCR介绍(内容可包含自我介绍、典型事迹介绍、他人评价等)。  

(二)申报“安徽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安徽省优秀县域律师事务所”材料

1.推荐表、申请单位事迹简介、评分表及证明或说明材料,以上材料A4纸打印,并按照附件2“评选材料汇总-材料范例-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其中,推荐报告由市律协统一出具)。

2.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简介的电子文本(300字以内),须按照附件2“评选材料汇总-材料范例-律师事务所事迹简介”的样式编写。

3.参评对象VCR介绍(内容可包含律所介绍、典型案件介绍等)。

备注:电子版简介、数码电子照片及VCR介绍请统一发送至市律协邮箱hflvshixhiehui@126.com,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参评对象和参评奖项;推荐表中推荐单位统一填写“合肥市律师协会”;县(市)区属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征求主管单位意见,并在推荐表中的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悦、朱美琳;联系电话:0551-65612403。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五届安徽省十佳律师暨2013-2016年度安徽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安徽省优秀县域律师事务所安徽省优秀律师安徽省优秀县域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评选材料汇总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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