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17)鄂1182民初936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1-06-09 阅读次数:

审理法院:武穴市人民法院

案号:(2017)鄂1182民初936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7-04-27

审理经过

原告吴霞诉被告武穴市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徐佳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3日立案。原告吴霞于2017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吴霞申请,出于自愿,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吴霞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吴霞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吕璟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书记员蔡清


上一篇:(2017)苏0691民初349号房屋拆迁安...

下一篇:(2016)渝0103民初8540号房屋拆迁...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