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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182民初2200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1-06-01 阅读次数:

审理法院:榆树市人民法院

案号:(2016)吉0182民初2200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7-06-22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吕杰诉被告榆树市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告王温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7年6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人员

审判长蔺海涛

代理审判员陈晓玲

人民陪审员张静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书记员许继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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