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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沪0118民初19280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1-05-14 阅读次数:

审理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7)沪0118民初19280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8-01-10

审理经过

原告顾雪明诉被告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2月4日立案。2018年1月10日,原告顾雪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院认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顾雪明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汪宇婧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

书记员周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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