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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皖1702民初03029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1-04-09 阅读次数:

审理法院: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5)皖1702民初03029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6-08-05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谢昌过诉被告池州市宇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贵池区人民政府池阳街道办事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谢昌过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谢昌过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黄芸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书记员余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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