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田莹检察官一点程序辩护的建议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2-12-03 阅读次数:
作者:高正纲、王一帆,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全国优秀公诉人田莹为丈夫喊冤的视频刷爆全网,对田检公开喊冤的行为,法律共同体中,公、检、法三家讳莫如深;律师群体,声援者众,声讨者亦众,还有田检之前公诉的钥匙扣枪案辩护人发出灵魂拷问。在此,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我不谈论过往的是与非,也不评价田检个人的行为。
熟悉我们的人都知道,王亚林刑辩团队坚持十六字辩护方针“研究卷宗、调查取证、主动进攻、灵活机动”。对于田检丈夫顾某某的案件,没有阅卷,我们对该案是否为冤案,实体如何评价,不做评论。仅针对田检公开喊冤的行为,给出一点程序辩护的建议,供参考:
一、田莹成为顾某某的辩护人之一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顾某某除了委托律师担任辩
护人之外,还可以委托其妻子-田莹检察官作为辩护人。作为现任检察官,田莹肯定不具有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
二、法律没有限制检察官担任近亲属辩护人
依据《检察官法》第二十三条: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检察官不得兼任律师等营利
性工作岗位。对于公权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私权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回到顾某某一案,田莹作为妻子可以担任辩护人,享有和律师几乎一样的辩护权利。
三、案件在田检单位办理不是田莹不能担任顾某某辩护人的理由
依据《检察官法》第三十七条: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检察官被开除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检察官在原单位终身禁止从事辩护人是有例外情形的,那就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田莹在其视频中宣称为丈夫喊冤,作为顾某某的妻子,田检可以作为顾某某的辩护人。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顾某某只是田莹孩子的父亲,两人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四、成为辩护人后田莹可申请鞍山市检察院全员回避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假设田莹成为顾某某的辩护人,本案出现辩护人和检察员是现同事的关系,属于上述法律规定存在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据此,田莹可依法申请鞍山市检察院全员回避。没有指控,就没有审判,鞍山市检察院无法派员出庭,则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法审理顾某某一案,进而实现田莹在喊冤视频中所呼吁的异地审理的辩护目标。
五、开庭后宣判前,仍可变更辩护人
1.依据《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一条:被告人在一个审判程序中更换辩护人一般不得超过两次。...顾某某一案虽然有两名辩护律师正在代理,但法律规定顾某某可以在二审阶段更换辩护人。
2.相关消息显示,顾某某一案二审庭审已开过,那么田莹还有机会担任辩护人吗?答案是有。
依据《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庭审结束后、判决宣告前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不重新开庭;辩护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的,应当接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于庭审结束后,判决宣告前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有权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而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的前提是充分阅卷。笔者在去年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开庭后,宣判前三天临危受命,不仅成功阅卷,在提交书面辩护词后,合议庭同意第二次开庭,取得了很好的辩护效果。
六、相信司法的公正,天不会塌
田莹作为现任检察官为丈夫喊冤的视频中,最让我动容的是,她说:“曾经法律是我的天,如今天塌了”。在全国各地,有一群热爱刑事辩护的律师,和田莹一样,以法律为信仰。
请相信司法的公正,但公正离不了公开,公正更离不了公平。这个时代什么都可以改变,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应该被坚持,证据裁判规则应当被遵守。坚持审判为中心,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不得认定任何一个人有罪的原则不能被遗忘。天不会塌,而法治的信仰需要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坚守,这其中应该有警官,有检察官,有法官,有律师。
愿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愿田检的冬天和我们一样,虽然寒冷但心中仍有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