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玉杰律师:专业化的出路究竟在何方
来源: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日期:2019-12-30 阅读次数:
作者:邹玉杰律师
一直以来,专业化分工都是比较热门的话题,在任何一个行业几乎都是如此。
比如医疗行业,分外科、内科、神经科、泌尿科、骨科、心血管科、耳鼻喉科、男科、妇科等等。
再比如律师行业,大的方向分刑事、民事、行政;小方向有交通事故、离婚纠纷、劳动纠纷、法律顾问、民间借贷、建筑工程。
甚至只是在刑事方向上,还有更小的细分,有人就只做毒品类案件,有的只做贪污贿赂案件,也有人只做交通事故案件,还有人只做死刑复核案件,据说还有人专做富二代强奸案,估计生意不会太好。
不过,对于过度专业化的看法,各界人士也是褒贬不一。
01
万维钢在《精英日课》第三季里,曾经对通才和专才贡献度进行过认真比较,结论是这样的——
从二战结束开始的总体趋势是专才的重要性越来越强,世界的确是变得越来越专业化……
但是专才的重要性在1985年就到顶了,然后剧烈下跌。通才和全才越来越重要。
此后专才的作用保持了一段平稳期,但是2007年之后,又开始下降。研究者分析这很可能是因为现在有了互联网,专业知识越来越容易被认得到,专才的稀缺性进一步下降了。
所以现在这个世界恐怕是通才已经压过了专才。而专才更严重的问题在于他们擅长的领域都是比较狭窄的,这种方向的不确定性比较低。那么结果就是竞争很激烈,而且如果你取得突破,别人会马上学过去。
经过分析,万维钢老师还得出了一个更直接的结论——通才更值钱!
他给出的理由是:
今天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需要很多专才,教育系统培养的也是专才,可是真正值钱的却是通才。尤其是领导职位,比如一个公司的CEO,就应该在各个领域都有所涉猎才行。
有人调查了4500名CEO的履历表,发现他们总共从事过超过三万五千个不同的职位。研究者就考察这些CEO之前从事过职业的多样化程度,来判断这个人是“专才”还是“通才”。结果是“通才”更受欢迎。
“通才式CEO”的平均工资,比“专才式CEO”高出19% —— 相当于每年多100万美元。
如果是特别复杂的业务,比如涉及到公司合并、收购之类的技能的话,通才的工资甚至比专才高出了44%。
02
一个好朋友的真实故事。
他,曾经是一名成绩突出、进步很快的公安警察。
但有一件事,让他很是痛苦——由于心脏问题,一年曾被抢救过十几次,平均每个月都要被抢救一次。
更郁闷的是,全国高级医院几乎都去过,就是查不出病因,都说要对症下药,不知病因,就没有下药,更别提治疗了。
于是,他开始了另一种生活方式,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以单位为家,吃住在单位。
用他的话说是为孩子发挥最后一点光和热——争取点死亡抚恤金,毕竟警察上班也好,加班也罢,只要死在单位,国家都会有一笔相对比较可观的补偿金。
在这种痛苦的煎熬中,不愿等待命运安排的他,去香港做了次彻底检查,结果很不可思议——医生说:心脏没有毛病,问题出在颈椎上,颈椎病压迫了一处神经,牵连到心脏。
开的方子也特别简单:①心脏难受时,就背靠墙站,头向上看;②平时多打羽毛球。
问题,就此迎刃而解。
都说福祸相依,确实不错,他在以单位为家那段日子里,并没有选择放弃,而是抓住一切机会准备司法考试,并一举通过。
如今,他的律师事业干的风生水起,如火如荼。
可见,过度的专业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心脏难受,只检查心脏,而不问其他,并一定可取,或许多了解一下其他方面,可能就挽救了一个人,也成就了一家人。
03
曾在网上看到过这么一件事,不知真假,说出来仅供参考。
一位老总被关进了看守所,涉嫌经济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这位老总认罪态度特别,但是对于一件事却百思不得其解,特别的困惑,就向公安提出疑问:我们聘请的法律顾问,是名气特别大,是某某律所的主任,还有其他好多头衔,专业能力绝对没有问题。
而我所做的每一决定都是经过法律顾问确认的,甚至都是他建议我们做的,他们给我们出的还有法律意见书。
我和我们公司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
面对老总的困惑,警察同志给了他一个很好的解释——
因为你的法律顾问只懂民法、商法、经济法,却完全不懂刑法,而你涉及到的犯罪恰恰是刑法。如果你的律师在精通民商法的同时,对于刑法顺便也稍作研究,估计就绝对不会出现这么低级的错误。
04
一直以来,有年轻律师咨询:如何才能尽快走上专业化道路?
回答的时候,我都是如履薄冰,因为我总会想到上面的那个故事。
其实,律师要走专业化也无可厚非,毕竟这是万物互联的时代(已不仅仅网络互联),如果啥都会要么一点,却没有特别精通的一技之长,肯定很难站位脚跟,更不可能出人头地。
但是,在走专业化之前,还是应该将今后可能需要的技能或多或少都大致熟悉一下。
比如,我们专做刑辩的,对于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里面的条条款款、潜规则、显规则,以及一系列的流程都应该心知吐明,之后再深挖刑辩业务。
再比如,专做民商的,也应该先做一些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熟悉熟悉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里面的各种知识和办案技巧,等条件成熟了,再主攻民商。
这样做的好处是,做案件过程眼界更宽,看问题更全面,一般不会出现致命的低级错误。
可见,高端的专业化律师,应该是一专多能的通才。
唯有如此,才能不负专业不负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