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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李井方律师承办M某诈骗案12年改判4年3个月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2-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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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罪名】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 

【关键词】诈骗罪 发回重审 原一审判12年 重一审4年3个月

【辩护律师】

苏义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李井方,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办案经过及结果】

1、原一审判决认定M某犯诈骗罪、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M某不服,提出上诉。M某近亲属委托苏义飞、李井方律师担任M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案办理。

2、接受委托后,两辩护人第一时间安排会见,仔细梳理M某全部的涉案行为,对原一审情况做了充分了解。结合会见情况,两辩护人到二审法院阅卷,并和二审法官初步沟通。

3、阅卷后,两辩护人对案件材料反复研究,在阅卷中形成详细的阅卷笔录和完善的辩护方案,并结合阅卷情况,多次会见M某,倾听M某辩解,告知二审流程及具体辩护策略,在此基础上,收集有利证据。两辩护人结合证据材料、M某的辩解等情况,认为本案存在无罪的可能,并上报“律所下午茶”进行集体讨论,论证辩护方案。

4、二审退查后,辩护人积极阅卷,补充辩护意见。二审庭审中,结合M某的诉求,两辩护人积极进行无罪辩护。后,二审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5、发回重审后,M某近亲属基于信任继续委托两辩护人担任M某重一审阶段的辩护人。两辩护人深知责任重大,积极申请调取证据。重一审阶段,经两次退查,先后四次开庭,两辩护人充分阐述了案件的定性、事实认定、涉案金额计算等问题的意见,坚定认为本案无罪。

6、2023年1月31日,重一审宣判,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虽仍认定M某有罪,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定性错误、被害人错误、金额计算错误。同时,鉴于第二被告C某已被羁押4年3个月,重一审法院判处M某、C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虽未争取到无罪的辩护效果,但相对于原一审的12年,刑期减少7年9个月。

宣判后,M某及家属对两辩护人的辩护工作表示认可并感谢两辩护人的辛苦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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