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姝律师就职北京观韬(合肥)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4-10-02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2〕465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张姝:
你向本机关提出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十二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合肥市
张姝 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10月18日
便捷服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