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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伟婷律师就职安徽庐信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2-04-15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2〕168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张泽阳等9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6人)                    

张泽阳      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靖少鹏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岳文贺      安徽众顾律师事务所

王家佳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洪伟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杜伟婷      安徽庐信律师事务所

二、芜湖市(1人)      

尤印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三、池州市(2人)      

王品方      安徽九华律师事务所

章德生      安徽九华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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