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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乾律师就职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1-07-15 阅读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2021〕第278号

周乾:

你向本机关提出的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合肥市                              

周乾          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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