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孙少强律师就职安徽同识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3-10-09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3〕395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程东林、孙少强、张子亚: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设立安徽同识律师事务所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安徽同识律师事务所设立。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9月19日


上一篇:曹爱静律师就职北京海润天睿(合肥...

下一篇:徐圆圆律师就职北京京师(合肥)律...

便捷服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