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永福律师就职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0-07-18 阅读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97号
汪永福:
你向本机关提出的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合肥市
汪永福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4月24日
便捷服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