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李壮律师就职安徽拥民律师事务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3-05-26 阅读次数:

皖司许〔2023〕218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李壮、方俊、刘洁: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设立安徽拥民律师事务所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安徽拥民律师事务所设立。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5月19日


上一篇: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王梦强律师电...

下一篇:李龙律师就职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便捷服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