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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东宝区人民政府拆迁案件律师在法院遭20人毒打 扬言活埋律师(图)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8-04-06 阅读次数:

        顾冬庆、王志伟,两位北京律师,共同代理了一起“民告官”的拆迁案子,被告是荆门市东宝区人民(的)政府。

        昨天在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庭审结束,两位律师回宾馆取行李,准备火速离开这个危险的是非之地,因为他们的当事人早已遭到恶毒的威胁,律师也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宾馆距离法院不足50米,作为来自天子脚下的律师,觉得危险并不会很快就降临,但现实往往超出我们的想象,而且是大大出乎意料。

       事实上,刚出法院门口,他们就已经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员尾随跟踪,人数多大20人,这群人在宾馆门口堵住了王志伟和顾冬庆,随即一群人分成两拨,一拨人把王志伟律师摁倒在地,乱脚跺头,另一拨人则把顾冬庆律师驾到一辆商务车上,扬言要把顾律师活埋。

        后经路人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当场抓获一人,缴获一辆商务车、多把铁锹和被单。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独家获悉,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区分局龙泉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当场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在侦查中。

       据目击者裴先生称,“当时,我看到在华侨宾馆门口,他们(两名律师)往车的后备厢放行李,那些人也没说话,上去就打,我就打了110报警。宾馆现场门口有监控录像,我也看过了。”

       根据现场目击者对记者的爆料,记者辗转联系到被殴打的两名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冬庆、王志伟。

律师告诉记者,今天上午,他们代理的一个案子在荆门市中级法院开庭,庭审结束后他们离开法院时,就发现身后有不明身份的人一直在尾随,他们取完行李在宾馆门口往车上装行李时,20多个不明身份的人围上来,对他们进行殴打且叫嚣着要将律师活埋。

        “这次来参加庭审,当事人就已经提醒我们,之前就有地痞流氓威胁他们,让我们取了行李赶紧走。”顾律师说。

        律师表示,因为有当事人的提醒,他们打算庭审结束后立即离开当地不再逗留,但还是一直被尾随,“收拾东西的时候,他们就跟着我们上楼”。

       “当时他们什么话也不说,就是打,我就往大厅跑,有五六个人把我架着往一辆商务车上拉,叫嚣着要把我活埋。到了商务车上,我看到有铁锹、布袋子。”顾律师回忆说,“他们二十多人分两批,我和王律师每个人身边都有十多个人,我看到王律师被打倒在地上。”

       他说,“有路人报警,而且我们住的宾馆距法院只有50米的距离,事发后法警赶过来,那二十多人把我们打了一顿就放下了。”

        民警检查犯罪嫌疑人车内情况,里面有大量铁锹和布袋等工具

        顾律师说,后来他和同事看了宾馆的监控视频,整个过程很清晰,警方已经拷贝了。目前,两名律师已经在当地派出所做完笔录,准备去医院做检查。

       据了解,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区分局龙泉派出所警察赶到事发现场后,当场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该人已被关押。

        在这个律师遭围殴的事件中,让人愤怒的是,这个宾馆离法院门口只有50米的距离,在光天化日,有监控,有行人,明晃晃地行凶,丝毫没有将中国司法放在眼里,司法权威荡然无存。这打不仅仅是律师,打的是中国司法的脸。
       但是这个律师被打只是个例吗?不是的。在现实生活中,律师被打屡见不鲜,且不仅仅发生在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甚至在公检法工作人员殴打律师的事情。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其职责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那么律师在尽心尽责地履行职责时,人身安全却得不到保障,这难道不可悲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在四十六条中,也规定了律师协会应当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中规定,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
       然而这些规定并不能很好的落实到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方政府、司法机关甚至律师协会、有关人员依然无法保障律师基本的权利,使律师接连不断的挨打。在律师被打事件的不断发生,我们已经不能再视若无睹。
        笔者认为,首先我们应该对律师的人身权益做出保障,应该有一定的制度和事实措施。空口喊话是没有用的。其次公检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律师的权利。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不要为律师正当职业设置人为障碍。同样的,我们应该让公众明白律师的职能,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受当事人委托为其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工作,是法律授予的义务。
        希望公众能对律师多一份理解,更希望律师被打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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