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可申请证据保全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3-07-21 阅读次数:
近段时间以来,发生在哈尔滨、北京等地患者刺死或刺伤医生的恶性事件,将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当市民遭遇医患纠纷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正确、理性地解决问题?昨日10~11时30分,广东百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明文和许耀凤做客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旗下《今日惠州网》“法治在线”栏目,就广受关注的医患纠纷话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关键词 医疗事故
小型诊所注射青霉素属违规
主持人:这位网友说,整天在电视上看到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到底怎样才算是医疗事故?请两位律师从法律角度解释一下。
徐明文: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有一定差别。医患纠纷是比医疗事故更为宽泛的概念,医疗事故比医患纠纷的外延相对要窄一点。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要经过鉴定才能够确认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主持人:具体有没有哪些事情,比如说医生开处方之类存在的违法违规?
徐明文:根据我所知道的常识,青霉素是一种很好的抗菌消炎药,但是注射青霉素必须经过皮试,如果皮试呈阳性是不能使用的。即使经过了皮试,使用青霉素也会有一些意外情况发生,可能会造成患者死亡。一般的小型诊所即使做了皮试,也不能对患者使用青霉素,因为它没有抢救设施,所以不能乱开药。还有比如说,大夫在做手术时,所有医疗机械要消毒,医护人员要穿无菌服,还要注意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会不会出现并发症以及备足血液等。
关键词 医疗事故证据
复印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公章非常重要
主持人:八楼的网友说,讲到医疗事故他就非常难过。这位网友的伯伯因为身体不适送到广州一家医院治疗。术后第二天,他突然感到气短不适。两天后,伯伯病情突然恶化抢救无效离开人世。家属认为这是医疗事故,他们想获取抢救时相关的病历资料。他想知道向医院要求复印病历要注意什么?复印医疗资料时患者或家属要不要在场?我们应该怎样保护相关证据?
许耀凤:如果这位网友想了解造成他伯伯死亡的原因,可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通过对病历资料进行鉴定发现死亡的原因,所以复印病历资料对患者及家属来讲至关重要。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或者疑似医疗事故,患者家属及近亲属,比如说配偶、子女、父母,是可以到医院复印相关资料的。具体经办部门就是医院的政证科,有的叫医务科,学名叫医疗服务质量监督机构。程序是这样的,作为患者和家属,先提出申请,医务科受理以后就可以复印相关资料。
我们要给患者一个提醒,复印资料的时候,本人或家属一定要在场,要看着医院每一页都复印,并且一定要求医院加盖公章,这一点特别重要。如果今后需要鉴定,没有加盖公章,你手中持的是复印件,复印件和医疗机构出示的原件有出入的话,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举证责任就在患者一方。患者没有让医院加盖公章的话,还可以申请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就是当地卫生局,通知医患双方在场对病历原件或复印件进行封存。还有一种情况,比如说病人因输液昏迷,这个时候患者可以申请第一时间对血样进行封存。
关键词 医疗事故鉴定
患者不能要求自己的律师或专家加入鉴定专家库
主持人:做一个医疗鉴定大概要多长时间?
许耀凤: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大概时间是60天。事实上一般多于这个时间的可能性比较大。按照法律规定,患者或家属提出鉴定申请后,鉴定机构要求医患双方提供病历等有关鉴定材料。鉴定机构要等材料提供完整了,双方还要陈述和答辩,才能在45天内作出鉴定结果,鉴定机构和专家组还可能向医患双方进行调查取证。
主持人:这位网友说他的亲人与医院发生了纠纷,现在在做鉴定,但是害怕医院做手脚,想自己加入一些生化和生物学科方面的专家,这样可不可以?
徐明文:按有关法规,专家鉴定人员的组成,一是医疗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二是从事医疗卫生专业的科研、教学人员,而且是有高级职称的,三是法医。从目前的规定看,还不允许当事人患者要求自己的律师或者自己熟悉的生物化学专家加入这个专家库。
关键词 “手术后果自负”
医院有过错即使患者签了手术同意书院方也要担责
主持人:这位网友说,他的小孩做手术时,手术前医生要他们签字对手术的后果自负,否则不给做手术。他感觉这是一个霸王条款,想问律师,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徐明文:在做手术之前,医院都要求患者签手术同意书,但并不是说患者签了同意手术的文件,医院就不承担任何责任。关键是看医院方面手术前、手术中、手术后,它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诊疗规范的规定。也就是说,它有没有违法,有没有过错,比如说孕妇生产,大出血时有发生,孕妇或家属签了手术同意书,医院正常情况下对于可能出现大出血要准备足够的血液,如果没有准备好,以后孕妇确实发生了大出血,这就是典型的医院过错。有过错,即使患者或家属签了手术同意书,医院也要承担责任。
关键词 医疗事故
小型诊所注射青霉素属违规
主持人:这位网友说,整天在电视上看到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到底怎样才算是医疗事故?请两位律师从法律角度解释一下。
徐明文: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有一定差别。医患纠纷是比医疗事故更为宽泛的概念,医疗事故比医患纠纷的外延相对要窄一点。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要经过鉴定才能够确认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主持人:具体有没有哪些事情,比如说医生开处方之类存在的违法违规?
徐明文:根据我所知道的常识,青霉素是一种很好的抗菌消炎药,但是注射青霉素必须经过皮试,如果皮试呈阳性是不能使用的。即使经过了皮试,使用青霉素也会有一些意外情况发生,可能会造成患者死亡。一般的小型诊所即使做了皮试,也不能对患者使用青霉素,因为它没有抢救设施,所以不能乱开药。还有比如说,大夫在做手术时,所有医疗机械要消毒,医护人员要穿无菌服,还要注意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会不会出现并发症以及备足血液等。
关键词 医疗事故证据
复印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公章非常重要
主持人:八楼的网友说,讲到医疗事故他就非常难过。这位网友的伯伯因为身体不适送到广州一家医院治疗。术后第二天,他突然感到气短不适。两天后,伯伯病情突然恶化抢救无效离开人世。家属认为这是医疗事故,他们想获取抢救时相关的病历资料。他想知道向医院要求复印病历要注意什么?复印医疗资料时患者或家属要不要在场?我们应该怎样保护相关证据?
许耀凤:如果这位网友想了解造成他伯伯死亡的原因,可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通过对病历资料进行鉴定发现死亡的原因,所以复印病历资料对患者及家属来讲至关重要。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或者疑似医疗事故,患者家属及近亲属,比如说配偶、子女、父母,是可以到医院复印相关资料的。具体经办部门就是医院的政证科,有的叫医务科,学名叫医疗服务质量监督机构。程序是这样的,作为患者和家属,先提出申请,医务科受理以后就可以复印相关资料。
我们要给患者一个提醒,复印资料的时候,本人或家属一定要在场,要看着医院每一页都复印,并且一定要求医院加盖公章,这一点特别重要。如果今后需要鉴定,没有加盖公章,你手中持的是复印件,复印件和医疗机构出示的原件有出入的话,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举证责任就在患者一方。患者没有让医院加盖公章的话,还可以申请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就是当地卫生局,通知医患双方在场对病历原件或复印件进行封存。还有一种情况,比如说病人因输液昏迷,这个时候患者可以申请第一时间对血样进行封存。
关键词 医疗事故鉴定
患者不能要求自己的律师或专家加入鉴定专家库
主持人:做一个医疗鉴定大概要多长时间?
许耀凤: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大概时间是60天。事实上一般多于这个时间的可能性比较大。按照法律规定,患者或家属提出鉴定申请后,鉴定机构要求医患双方提供病历等有关鉴定材料。鉴定机构要等材料提供完整了,双方还要陈述和答辩,才能在45天内作出鉴定结果,鉴定机构和专家组还可能向医患双方进行调查取证。
主持人:这位网友说他的亲人与医院发生了纠纷,现在在做鉴定,但是害怕医院做手脚,想自己加入一些生化和生物学科方面的专家,这样可不可以?
徐明文:按有关法规,专家鉴定人员的组成,一是医疗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二是从事医疗卫生专业的科研、教学人员,而且是有高级职称的,三是法医。从目前的规定看,还不允许当事人患者要求自己的律师或者自己熟悉的生物化学专家加入这个专家库。
关键词 “手术后果自负”
医院有过错即使患者签了手术同意书院方也要担责
主持人:这位网友说,他的小孩做手术时,手术前医生要他们签字对手术的后果自负,否则不给做手术。他感觉这是一个霸王条款,想问律师,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徐明文:在做手术之前,医院都要求患者签手术同意书,但并不是说患者签了同意手术的文件,医院就不承担任何责任。关键是看医院方面手术前、手术中、手术后,它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诊疗规范的规定。也就是说,它有没有违法,有没有过错,比如说孕妇生产,大出血时有发生,孕妇或家属签了手术同意书,医院正常情况下对于可能出现大出血要准备足够的血液,如果没有准备好,以后孕妇确实发生了大出血,这就是典型的医院过错。有过错,即使患者或家属签了手术同意书,医院也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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