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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割双眼皮手术失败 一审获赔70万

来源:法治进行时   日期:2021-04-05 阅读次数:

2021年3月1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双眼皮修复”手术失败引发的医疗美容纠纷,医疗美容机构因虚假宣传、诊疗不当,当庭被判赔偿70余万元。

  李女士今年34岁,曾经做过双眼皮手术,但对效果不满意。2017年,李女士想继续通过医美调整一下。李女士说,她在网上以“双眼皮修复”等关键词进行搜索,页面前三条,全是北京幻颜医疗美容诊所的推介。在北京幻颜医疗美容诊所主页,“排名第一的眼整形修复医院”“医学博士王某某,专注眼整形修复四十年”的宣传标语十分诱人,李女士心动了。

  2017年4月,李女士花了7.9万余元,在北京幻颜医疗美容诊所进行修复手术。术后,李女士的双眼皮上不仅增添了新疤痕,连睁眼都觉得困难。2018年3月,李女士在幻颜医疗美容诊所,再一次进行了修复手术。李女士说,前前后后自己没少吃苦,可最终结果,却让她大失所望。美容不成反遭毁容。无奈之下,李女士将北京幻颜医疗美容诊所诉至朝阳法院,索要各项损失90余万元。对于李女士的诉求,被告北京幻颜医疗美容诊所表示不认可。

  庭审期间,李女士申请了伤残等级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结论显示:李女士眼部遗留疤痕、眼睑闭合不全,属伤残九级;鉴于医方的过错行为,尤其沟通上的不足,直接影响就医者对手术效果的满意程度,建议医方占主要原因。本案的主审法官于婷说,这两份鉴定结论,是本案判决的重要依据。

  记者注意到,本案中的北京幻颜医疗美容诊所,曾用名是北京来美安医疗美容诊所,2014年10月、2017年12月,《法治进行时》栏目就曾多次报道过与北京来美安医疗美容诊所有关的案件,案情几乎雷同,都是患者认为诊所的修复手术存在过错,要求赔偿。近年来,因为美容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2016年至2020年,朝阳法院就审结医疗美容纠纷案件195件,从被告方看,涉诉医疗美容机构共77家,这其中,因违规发布广告、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的有46家。

  经审理,法院认为,北京幻颜医疗美容诊所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李女士的要求,三倍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同时,鉴定显示,北京幻颜医疗美容诊所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应对李女士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3月15日,朝阳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北京幻颜医疗美容机构赔偿李女士三倍损失23万余元,同时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7万余元。

  判决结束后,朝阳法院向国家卫健委提出司法建议,建议修订完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推动修订《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责罚条款,提高罚款上限,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坚决吊销取缔,对严重违法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实行终身禁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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