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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简易程序中的法庭辩论】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3-09 阅读次数: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简易程序中的法庭辩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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