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协助义务的规定】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3-08 阅读次数: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协助义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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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协助义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