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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九十一条【公共财产的范围】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3-01-30 阅读次数:

《刑法》第九十一条 【公共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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