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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00元以上需要听证吗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0-22 阅读次数:

网友: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00元以上需要听证吗?

苏义飞律师: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较大数额”“较大价值”,是指对个人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数额、价值在2000元以上,对单位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数额、价值在10000元以上,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数额、价值在6000元以上。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全案组织听证。


(2024年)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五、关于听证的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第63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较大数额”“较大价值”,是指对个人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数额、价值在2000元以上,对单位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数额、价值在10000元以上,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数额、价值在6000元以上。“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主要是指《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20条、第21条规定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当事人依法就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全案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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