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判决前的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07-10 阅读次数:

网友: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判决前的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

苏义飞律师:不可以。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考验,属于一种暂缓执行刑罚的措施。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不存在刑期折抵的问题。因此,判决前的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如果缓刑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罚的,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


(2002年)最高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




上一篇:辩护律师办理申诉案件怎么才能调到卷宗

下一篇:单位受贿罪罚金是多少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