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沪0120刑初44号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4-07-01 阅读次数: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20刑初44号之五
公诉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2月31日以沪奉检刑诉〔2021〕14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缪洁伟犯集资诈骗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 判 长 邱建安
审 判 员 管玉洁
人民陪审员 周秀莲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
书 记 员 盛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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