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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持刀抢劫司机 司机下车呼救时被其他车辆撞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9-05-25 阅读次数:

[徐伟抢劫案(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818号)]被告人徐伟主观上对被害人朱金芳下车呼救时,可能因为慌不择路不遵守交通规则,被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的来往车辆撞死,具有现实预见可能性;其抢劫行为是被害人下车呼救最终被撞死的直接原因,被害人被路过车辆撞击致死,不能中断被告人抢劫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被害人死亡系抢劫的结果,对被告人应依法适用“抢劫致人死亡”的规定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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