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决字〔2018〕第413号2人注销律师执业证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9-04-21 阅读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18〕第413号
张书玲等2人:
你们现因不再从事律师职业,向本机关申请注销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工作证书。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办理注销手续。
一、 合肥市(1人)
张书玲 安徽盛佳律师事务所
二、淮北市(1人)
纵瑞龙 安徽亚星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18年8月28日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