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决字〔2018〕第25号19人转所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19-12-06 阅读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18〕第25号
管龙等19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变更执业机构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领取《律师执业证》。
一、合肥市(18人)
管龙 由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官强 由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蓝鹏(合肥) 律师事务所
钱灿灿 由安徽世纪天元律师事务转入北京大成(合肥) 律师事务所
赵俊 由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京师(合肥) 律师事务所
祁克东 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转入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宁国虎 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磊 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祥胜 由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
张伟 由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蓝雁律师事务所
曹武进 由安徽可为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天德律师事务所
王玉萍 由安徽焦纪明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银鼎律师事务所
刘晨光 由安徽安援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一耘律师事务所
李奕卉 由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一耘律师事务所
苏勇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一耘律师事务所
王天畅 由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云旗律师事务所
徐璟 由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锦天城(合肥) 律师事务所
董成林 由安徽金榜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江玮律师事务所
陆腊 由安徽焦纪明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巢达律师事务所
二、蚌埠市(1人)
侯培培 由安徽禹风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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