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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商务厅等13部门转发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7-08-09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皖商明电[2014]46号
【发布日期】 2014.04.03 【实施日期】 2014.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产品购销

安徽省商务厅等13部门转发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皖商明电〔2014〕46号)

各市及省直管县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人民银行、国资、税务、银监、保监、质监部门:

  现将《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建发〔2014〕6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相互配合。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工作,各地和省直各部门也给予大力扶持,我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发展较快,在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全国相比,我省农产品市场体系依然薄弱,农产品生产大省的优势地位显现不够,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的组织化水平仍然较低;与发达省市相比,我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的问题仍然突出。各地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围绕增强公益性、高效性和稳定性这一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主线,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立足改革发展,加强研究,提出创新措施;立足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提出服务举措;立足合力推进,建立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我省建设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二、把握原则,完善机制。

  各地在制定商业网点规划的基础上,要创新发展理念,统筹规划农产品集散地、销地、产地批发市场,将农产品零售市场作为新建小区的公益性配套建设纳入城市控制行详规,将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纳入村镇规划,完善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农产品市场网络。要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促进各类农产品市场协调发展,积极发展菜市场、便民菜店、平价菜店、社区电商直通车等多种零售业态。按照“建设改造一批长期稳定提供成本价或微利公共服务,具有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等功能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要求,通过加大政府刚性投入力度,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国有资本投资,发挥市场服务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

  三、规划引导,完善政策。

  结合我省各地人口规模和布局、现有农产品市场基础、服务半径、产业结构、产销区分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制定与全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相衔接的安徽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我省农产品流通设施,在我省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集中生产基地,规划建设2个以上全国性农产品批发市场、5-6个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一批农村田头的产地市场。各市要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制订与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相衔接的本地区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完善农产品市场骨干网络。坚持规划引领,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支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引导带动银行、保险等社会资本加大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投入力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中统筹安排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规模、布局,优先保障符合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的市场用地供应。要认真落实有利于农产品市场和批发商的税收政策,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商户提供增信服务,培育优质农产品流通主体。要加大运输保障力度,确保绿色通道的高效便捷通行。

  四、加强领导,构建体系。

  建立省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部门联动的协同推进机制,由省商务、发改、农业、国土、住建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创新规划落实促进机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规划落实监管,健全市场监管体系;按照省规划指导各地组织项目建设;指导成立全省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公共信息服务、产销衔接促进和标准化推进等工作。通过5-10年时间,初步建立起以功能集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以绿色便捷的农产品零售市场为基础,以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等新型市场为重要补充,有形和无形市场相结合、产地和销地市场相匹配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业态多元、互动高效的安徽特色农产品市场体系,切实提高农产品流通的“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组织化水平,为把我省从农业大省变成农业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五、其他要求

  为了科学编制我省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做到有理有据并具有可操作性,请各市对辖区内的农产品市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认真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1),于5月底前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联系电话:0551-63540082

  联 系 人:鲁 伟

  电子信箱:ahswtjsc@163.com

  附件:1. 各市农产品市场建设情况汇总表

  2. 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略)

安徽省商务厅

2014年4月3日

  附件1:
  各市农产品市场建设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市场类型 市场名称 所在地址 所属单位 占地面积(平方米) 经营面积(平方米) 冷库容积(立方米) 2013年交易额(万元) 2013年交易量(吨) 年末从业人数(个) 是否有检测中心                   

  注:市场类型主要有产地集配中心、销地集配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县乡农贸市场。冷库容积由产地集配中心、销地集配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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