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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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发文字号】 皖政务[2014]2号
【发布日期】 2014.04.21 【实施日期】 2014.04.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人事管理
安徽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皖政务〔2014〕2号)
安徽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抓改革,不断创新抓服务,突出重点抓公开,夯实基础抓基层,持之以恒抓作风,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为推进阳光政务、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了积极贡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对在201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池州等11个市政府、省统计局等29个省直部门和安徽省气象局等3个中央驻皖单位(具体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继续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为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安徽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1日
附件
201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市政府
池州、铜陵、滁州、蚌埠、黄山、淮南、安庆、马鞍山、宣城、合肥、阜阳。
二、省政府部门、机构
省统计局、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环保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广电局、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编办、省法制办、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审计厅、省农委、省粮食局。
三、中央驻皖单位
省气象局、省国家税务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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