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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夏春雷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7-06-29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189号
【发布日期】 2014.05.04 【实施日期】 2014.05.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夏春雷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189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核夏春雷任职资格的请示》(合保皖分发〔2014〕36号)收悉。经审查,夏春雷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 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安徽保监局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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