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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初中阶段理化生实验室管理使用和实验教学培训活动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7-03-27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2014]264号
【发布日期】 2014.07.03 【实施日期】 2014.07.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院校与教职员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初中阶段理化生实验室管理使用和实验教学培训活动的通知
(皖教秘〔2014〕264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管理,充分发挥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推进新课程实验教学,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初中阶段理化生实验室管理使用和实验教学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本次培训活动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和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共同举办,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具体承办。

  二、培训主要内容

  1.新课程标准关于实验教学的内容解读;

  2.初中理化生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使用;

  3.新课程标准主要分组实验示范教学。

  三、参加人员

  各市每学科选派1-2名实验室管理人员和6名骨干教师参加培训,省直管县每学科选派1名实验室管理工作人员和2名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四、时间地点
学科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物理
7月16日
7月17至18日
蚌埠市
化学
7月20日
7月21日至22日
安庆市
生物学
7月23日
7月24日至25日
马鞍山市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认真推选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该骨干教师应作为本地区随后开展的市、县(区)培训的主讲教师。

  2、各市、县(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培训,努力促进本地区学校实验室的规范管理和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3、请各地于7月11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报送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联系人:陈远、王世忠、白皓,联系电话:0551-64495180、64495743、64495938,电子邮箱:syglk2005@163.com。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7月3日

  附件:
  参加培训人员登记表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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