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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转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4年度百强企业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7-03-20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发布日期】 2014.07.11
【实施日期】 2014.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供销合作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转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4年度百强企业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省社各投资企业: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4年度百强企业的通知》(供销厅财字〔2014〕3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作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地供销社要按照文件规定,精心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申报全国系统“百强企业”。由各市供销社负责初审本系统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经审计确认的企业年度决算报表和股东出资证明严格把关,审核无误后在各企业申报表上加盖市供销社公章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省社。省社投资企业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社财会处。

  二、申报时间

  各市、各企业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4年8月1日前报送省社财会处(联系人:陶曼,电话:0551-62636895,电子信箱:gxshz@163.com)。

  附:http://www.chinacoop.gov.cn/HTML/2014/06/25/94137.html(总社具体通知及申请表下载地址)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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