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对2014年度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政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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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科计秘[2014]291号
【发布日期】 2014.07.29 【实施日期】 2014.07.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对2014年度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政策条款拓展及报送申请补助材料的通知
(科计秘〔2014〕291号)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组织申请2014年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补助、国家重点新产品研发后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科计字〔2014〕17号)精神,各市组织开展了3个配套政策的补助申请,目前审核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根据执行过程中集中反映的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对2014年执行《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政策条款拓展。现就有关政策条款拓展及报送申请补助材料通知如下。
一、拓展条款
《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中第三条、第六条部分政策条款予以拓展,其他相关条件和操作程序保持不变。
1、实施细则中第三条“省、市(或县)对下列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的15%予以补助”,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省内骨干企业、设立国家级应用研发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三类对象予以补助。现拓展到第四类补助对象,即“上一年度纳税超过20万元(不含土地使用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比例按15%确定”。
2、实施细则第六条中“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省、市(或县)按国家下拨经费的5%-10%比例分别予以补助”。现拓展到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重大项目给予补助。
二、组织审核
请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加强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政策拓展范围内的企业申请补助,对在前期参加摸底调查、已在网上提交申请的企业需重新填报。
各市科技局要通过现场检查或第三方核查方式严格把关,并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企业申请须知详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市科技局将政策拓展补助申请信息汇总表(含光盘)和企业申请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各一式2份,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于 8月12日前统一报送到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拓展条款补助须知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7月29日
附件
申请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拓展条款补助须知
一、申请要求
1、本省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央企、省属企业按属地原则申请。
2、企业研发设备支出和国家项目到位资金在2013年度发生。
3、“市或县先行补助,省按不高于市、县补助额度配套”规定今年暂不执行。从2015年起,省将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
二、申请材料
1、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补助
(1)企业研发购置仪器设备补助申请表。
(2)2013年企业购置的仪器设备清单和发票复印件,仪器设备单价须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主要用于研发、检测(附说明),不包括主要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研发设备购置发票和附件清单必须一致,且清晰真实有效。
(3)2013年企业自行研制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请提供零部件购置清单和发票复印件,按成本价同样给予补助。
(4)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纳税超过20万元(不含土地使用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提供能够证明2013年纳税达到20万以上的税务票据复印件;或由税务部门提供纳税证明;或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鉴证的能够反映2013年企业纳税数据的财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企业开展项目研发立项文件及相关材料等。
2、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申请表。
(2)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批文复印件。
(3)2013年国拨经费到位资金证明。
(4)仅对企业作为国家项目(含子课题)第一承担单位补助。
三、申请程序
1、各市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登录省科技厅网站,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栏中,网上提交申请。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审核后,企业在线打印表格,与其它证明材料一并报市科技局。原摸底调查申请表已退回处理,需重新填报。
2、对申请购置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补助的企业,各市要组织现场核查,查验实物和发票,排除企业生产设备等。
3、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审查申报材料,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形成目录分别装订报送。
4、省科技厅按处室分工,由厅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国合处、条财处分别负责审核;商财政厅提出补助建议,经省部门联席会议确认后公示。
5、报省政府审定,下达计划,拨付资金。
四、其它事项
材料审核领域划分、企业申请表格及各市补助申请汇总表,仍按科计字〔2014〕17号规定要求基本不变。企业相关申请表格必须经网上审核后在线打印有效。
联系单位及电话:
省科技厅 计划处 薛 军64693921
高新处 杨燕珍62653528
农村处 李 静62678648
社发处 胡 明62678552
国合处 秦 岷62657892
条财处 查显胜62654895
监察室 陈宁伟62678602
省财政厅 科教文处 项立安65100426
省科技情报所(网络支持)杨晓辉62654951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奚海兵62999806、
附表:1.企业研发购置仪器设备补助申请表及清单表
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申请表
3.2014年政策拓展补助申请信息汇总表
附表1.1
企业研发购置仪器设备补助申请表
填表日期: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所属市/县/区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企业类型(可多选)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上市企业 □规上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创新型(试点)企业 □新型研发机构
企业上年销售收入
企业上年纳税额
(不含土地使用税)
数据证明来源
□纳税票据 □税务部门证明 □经鉴证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按领域归口处(单选)
□高新处 □农村处 □社发处
项目简述
不超过100字
补助经费再研发
预计绩效
包括取得专利、标准等成果。
购置设备总支出金额
申请补助金额
市县已补助金额
市科技局审核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此表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市科技局组织审核。
附表1.2
企业仪器设备购置清单表
填表日期: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价
数量
金额
凭证号
用途
购买年月
备注
合计
市科技局审核意见
核查责任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此表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市科技局组织审核。
附表2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申请表
填表日期: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所属市/县/区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企业类型(可多选)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上市企业 □规上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创新型(试点)企业
按领域归口处(单选)
□高新处 □农村处 □社发处 □国合处 □条财处
科技计划(专项)名称
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子课题)名称
批文及时间
国拨总经费
项目简述
不超过100字
上年国拨到位资金额
申请配套金额
市县已配套金额
市科技局审核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此表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市科技局组织审核。
附表3
2014年政策拓展补助申请信息汇总表
市政府(盖章): 负责人: 市科技局(盖章):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序号
细则内容
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企业申请补助经费
市审核经费 (确认数)
按领域归口处
备 注
1
企业研发购置仪器设备补助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
注:本大表汇总所属市审核的申请单位补助信息。请同时将信息按高新、农村、社发、国合、条财处分别汇表附后。
【发布日期】 2014.07.29 【实施日期】 2014.07.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对2014年度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政策条款拓展及报送申请补助材料的通知
(科计秘〔2014〕291号)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组织申请2014年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补助、国家重点新产品研发后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科计字〔2014〕17号)精神,各市组织开展了3个配套政策的补助申请,目前审核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根据执行过程中集中反映的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对2014年执行《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政策条款拓展。现就有关政策条款拓展及报送申请补助材料通知如下。
一、拓展条款
《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中第三条、第六条部分政策条款予以拓展,其他相关条件和操作程序保持不变。
1、实施细则中第三条“省、市(或县)对下列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的15%予以补助”,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省内骨干企业、设立国家级应用研发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三类对象予以补助。现拓展到第四类补助对象,即“上一年度纳税超过20万元(不含土地使用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比例按15%确定”。
2、实施细则第六条中“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省、市(或县)按国家下拨经费的5%-10%比例分别予以补助”。现拓展到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重大项目给予补助。
二、组织审核
请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加强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政策拓展范围内的企业申请补助,对在前期参加摸底调查、已在网上提交申请的企业需重新填报。
各市科技局要通过现场检查或第三方核查方式严格把关,并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企业申请须知详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市科技局将政策拓展补助申请信息汇总表(含光盘)和企业申请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各一式2份,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于 8月12日前统一报送到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拓展条款补助须知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7月29日
附件
申请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拓展条款补助须知
一、申请要求
1、本省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央企、省属企业按属地原则申请。
2、企业研发设备支出和国家项目到位资金在2013年度发生。
3、“市或县先行补助,省按不高于市、县补助额度配套”规定今年暂不执行。从2015年起,省将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
二、申请材料
1、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补助
(1)企业研发购置仪器设备补助申请表。
(2)2013年企业购置的仪器设备清单和发票复印件,仪器设备单价须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主要用于研发、检测(附说明),不包括主要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研发设备购置发票和附件清单必须一致,且清晰真实有效。
(3)2013年企业自行研制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请提供零部件购置清单和发票复印件,按成本价同样给予补助。
(4)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纳税超过20万元(不含土地使用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提供能够证明2013年纳税达到20万以上的税务票据复印件;或由税务部门提供纳税证明;或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鉴证的能够反映2013年企业纳税数据的财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企业开展项目研发立项文件及相关材料等。
2、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申请表。
(2)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批文复印件。
(3)2013年国拨经费到位资金证明。
(4)仅对企业作为国家项目(含子课题)第一承担单位补助。
三、申请程序
1、各市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登录省科技厅网站,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栏中,网上提交申请。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审核后,企业在线打印表格,与其它证明材料一并报市科技局。原摸底调查申请表已退回处理,需重新填报。
2、对申请购置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补助的企业,各市要组织现场核查,查验实物和发票,排除企业生产设备等。
3、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审查申报材料,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形成目录分别装订报送。
4、省科技厅按处室分工,由厅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国合处、条财处分别负责审核;商财政厅提出补助建议,经省部门联席会议确认后公示。
5、报省政府审定,下达计划,拨付资金。
四、其它事项
材料审核领域划分、企业申请表格及各市补助申请汇总表,仍按科计字〔2014〕17号规定要求基本不变。企业相关申请表格必须经网上审核后在线打印有效。
联系单位及电话:
省科技厅 计划处 薛 军64693921
高新处 杨燕珍62653528
农村处 李 静62678648
社发处 胡 明62678552
国合处 秦 岷62657892
条财处 查显胜62654895
监察室 陈宁伟62678602
省财政厅 科教文处 项立安65100426
省科技情报所(网络支持)杨晓辉62654951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奚海兵62999806、
附表:1.企业研发购置仪器设备补助申请表及清单表
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申请表
3.2014年政策拓展补助申请信息汇总表
附表1.1
企业研发购置仪器设备补助申请表
填表日期: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所属市/县/区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企业类型(可多选)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上市企业 □规上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创新型(试点)企业 □新型研发机构
企业上年销售收入
企业上年纳税额
(不含土地使用税)
数据证明来源
□纳税票据 □税务部门证明 □经鉴证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按领域归口处(单选)
□高新处 □农村处 □社发处
项目简述
不超过100字
补助经费再研发
预计绩效
包括取得专利、标准等成果。
购置设备总支出金额
申请补助金额
市县已补助金额
市科技局审核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此表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市科技局组织审核。
附表1.2
企业仪器设备购置清单表
填表日期: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价
数量
金额
凭证号
用途
购买年月
备注
合计
市科技局审核意见
核查责任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此表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市科技局组织审核。
附表2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申请表
填表日期: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所属市/县/区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企业类型(可多选)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上市企业 □规上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创新型(试点)企业
按领域归口处(单选)
□高新处 □农村处 □社发处 □国合处 □条财处
科技计划(专项)名称
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子课题)名称
批文及时间
国拨总经费
项目简述
不超过100字
上年国拨到位资金额
申请配套金额
市县已配套金额
市科技局审核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此表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市科技局组织审核。
附表3
2014年政策拓展补助申请信息汇总表
市政府(盖章): 负责人: 市科技局(盖章):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序号
细则内容
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企业申请补助经费
市审核经费 (确认数)
按领域归口处
备 注
1
企业研发购置仪器设备补助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
注:本大表汇总所属市审核的申请单位补助信息。请同时将信息按高新、农村、社发、国合、条财处分别汇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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