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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集中采购目录有关问题的复函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7-01-18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秘[2014]137号
【发布日期】 2014.08.08 【实施日期】 2014.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政府采购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集中采购目录有关问题的复函
(皖政办秘〔2014〕137号)

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发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有关问题的请示》(财购〔2014〕977号)悉,经省政府同意,自2015年开始,省级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由省财政厅确定发布并报省政府备案;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省财政厅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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