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徽教育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7-01-01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2014]348号
【发布日期】 2014.08.20 【实施日期】 2014.08.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徽教育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4〕348号)
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近日,省政务公开办组织第三方对省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网站2014年一、二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测评,并对测评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的书面反馈,安徽教育网政府信息公开绩效成熟度较高,名列第三位,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整改的问题,主要是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有待加强,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高校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工作有待完成等。对此,委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凡是‘C’的地方立即整改,凡是‘B’的地方力争上游,凡是‘A’的地方保持先进”。根据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安徽教育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徽教育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谁生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由厅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保密审查、督促检查工作,由各处室(单位)按照分工做好具体内容的发布和更新工作,由信息中心做好网站建设管理、技术支持和安全监测工作。各处室(单位)要切实增强依法公开意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布置、亲自督促,并确定一名熟悉业务、责任性强的工作人员做本级文件好信息发布的具体工作。
二、落实发布责任。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徽教育网内容保障和日常管理的通知》(皖教秘〔2014〕56号)要求,严格落实各个栏目的责任分工,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厅办公室在年初已会同信息中心为各处室(单位)开通帐号,并分配相应栏目的发布权限。信息发布时,请各处室(单位)通过账号登录安徽教育网管理后台,将经过负责同志审核的信息自行上传至相应栏目,并通过厅办公室审查后正式发布。处室(单位)帐号如有遗忘,可到信息中心查询(联系人:卢肖)。
三、加强督促检查。厅办公室要经常开展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巡查,了解和掌握各处室(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对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的要予以督促整改。对省政务公开办季度和年度测评反馈的问题,厅办公室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并督促有关处室(单位)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断提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请各处室(单位)将确定的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名单(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于8月27日(星期三)前告厅办公室(联系人:胡艳群)。
附件:安徽教育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分工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8月20日
【发布日期】 2014.08.20 【实施日期】 2014.08.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徽教育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4〕348号)
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近日,省政务公开办组织第三方对省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网站2014年一、二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测评,并对测评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的书面反馈,安徽教育网政府信息公开绩效成熟度较高,名列第三位,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整改的问题,主要是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有待加强,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高校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工作有待完成等。对此,委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凡是‘C’的地方立即整改,凡是‘B’的地方力争上游,凡是‘A’的地方保持先进”。根据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安徽教育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徽教育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谁生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由厅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保密审查、督促检查工作,由各处室(单位)按照分工做好具体内容的发布和更新工作,由信息中心做好网站建设管理、技术支持和安全监测工作。各处室(单位)要切实增强依法公开意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布置、亲自督促,并确定一名熟悉业务、责任性强的工作人员做本级文件好信息发布的具体工作。
二、落实发布责任。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徽教育网内容保障和日常管理的通知》(皖教秘〔2014〕56号)要求,严格落实各个栏目的责任分工,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厅办公室在年初已会同信息中心为各处室(单位)开通帐号,并分配相应栏目的发布权限。信息发布时,请各处室(单位)通过账号登录安徽教育网管理后台,将经过负责同志审核的信息自行上传至相应栏目,并通过厅办公室审查后正式发布。处室(单位)帐号如有遗忘,可到信息中心查询(联系人:卢肖)。
三、加强督促检查。厅办公室要经常开展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巡查,了解和掌握各处室(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对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的要予以督促整改。对省政务公开办季度和年度测评反馈的问题,厅办公室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并督促有关处室(单位)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断提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请各处室(单位)将确定的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名单(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于8月27日(星期三)前告厅办公室(联系人:胡艳群)。
附件:安徽教育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分工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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