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报送2013年度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12-10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发布日期】 2014.09.09
【实施日期】 2014.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审计综合规定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报送2013年度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
省社各投资企业:
2013年度审计意见书已于今年6月份下发,请各企业针对本单位在2013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底前报送省社审计处。整改工作要求如下:
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彻底整改,不留死角。
二、对省社及审计中介机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求企业调账的有关会计事项,各企业必须于9月底前调整到位,并将账务调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审计整改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审计处。
三、对由于客观原因,截至目前不能完全纠正的问题,要说明清楚情况,并制定出整改的时间表,直至完全整改。
联系人:审计处黄继立、赵艳;
联系电话:62636865、62655790。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9月9日
【实施日期】 2014.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审计综合规定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报送2013年度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
省社各投资企业:
2013年度审计意见书已于今年6月份下发,请各企业针对本单位在2013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底前报送省社审计处。整改工作要求如下:
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彻底整改,不留死角。
二、对省社及审计中介机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求企业调账的有关会计事项,各企业必须于9月底前调整到位,并将账务调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审计整改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审计处。
三、对由于客观原因,截至目前不能完全纠正的问题,要说明清楚情况,并制定出整改的时间表,直至完全整改。
联系人:审计处黄继立、赵艳;
联系电话:62636865、62655790。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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