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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荐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一阶段候选医院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12-09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卫医秘[2014]303号
【发布日期】 2014.09.09 【实施日期】 2014.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医疗保健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荐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一阶段候选医院的通知
(卫医秘〔2014〕303号)

各市、县(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14〕48号),将在全国启动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工作安排,现组织推荐第一阶段的候选县级医院(含县医院、县中医医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医院基本条件
(一)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县级医院。
(二)具备一定医院管理和信息化基础,具有较高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水平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三)县(市)政府承诺给予财政、政策支持。
(四)与综合实力较强的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固定对口支援关系。优先从省级三级医院帮扶的县级医院中遴选。
(五)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六)原则上优先从常住人口较多的县(市)选择。
二、推荐程序
(一)各县(市)卫生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荐第一阶段的候选县级医院。

(二)各市卫生局进行初审,按照推荐意向排列先后顺序,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候选医院的总数不少于本辖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数量的50%。

(三)我委将根据各市上报情况,结合我委掌握各县和各县级医院贯彻落实医改政策情况,择优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
三、材料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候选县级医院时,必须一并报送其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每份材料不超过3000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县域人口、疾病谱、新农合患者县域外就诊率等基本情况。
(二)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医疗服务量、医院运行效率、临床专科、医疗技术、医院管理、信息化建设、业务收入和支出总量及其结构等情况。县中医医院还应报送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中医医疗技术应用、中药使用等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情况。
(三)县(市)政府给予的财政、政策支持情况。
(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
四、时间安排
9月15日18:00前,请各市卫生局完成对候选县级医院名单和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将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候选名单汇总后分别报送我委原卫生厅医政医管处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候选县级医院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传真上报,推荐表及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另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原卫生厅医政医管处联系人:孙震松
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戚志春
附件:候选县级医院推荐表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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