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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意见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12-06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铜陵市政府 【发文字号】 办[2014]99号
【发布日期】 2014.09.10 【实施日期】 2014.09.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计量综合规定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办〔2014〕99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发〔2013〕10号,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全市计量事业发展,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15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的颁布实施对促进计量发展、提升计量水平的重要意义,并对照《意见》中明确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县区政府要把计量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制定支持计量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计量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各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认真履职尽责,抓好计量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积极支持计量事业发展。

二、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抓好《规划》和《意见》的宣传,利用“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契机,采取发放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普及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计量工作的关注和重视程度。

三、强化投入保障

县区政府要重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基础建设,增加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将集贸市场在用衡器、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在用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加大对计量执法队伍和装备的投入,完善基层计量执法手段,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市发改、财政、科技、人社等相关部门要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倾斜,共同推进《规划》和《意见》有效落实,促进计量事业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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