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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09-26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477号
【发布日期】 2014.10.31 【实施日期】 2014.10.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477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天保皖〔2014〕222号)收悉。经审查,批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塘商务中心4段1层、5层变更为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279号皮皮王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大厦1-3层。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安徽保监局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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