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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24-11-12 阅读次数:

发文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09年01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

施行日期2009年01月16日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9年1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合肥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995年2月2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发布,根据1998年9月17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修改,根据2004年6月3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第二次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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