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委直属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08-01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812030305 【发文字号】 卫人秘[2015]6号
【发布日期】 2015.01.09 【实施日期】 2015.0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委直属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卫人秘〔2015〕6号)
委直属事业单位,省计生协: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4〕53号)要求,决定在委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本次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是直属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直属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三)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工作步骤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委实际,此次集中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自查自纠阶段(元月9日至元月16日)
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分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核查,登记造册。并在元月16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材料(包括集中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吃空饷”人数及清理处理情况)和《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情况自查统计表》(见附件),报委人事处。各单位要在单位内部对编制内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二)核查整改阶段(元月16日至23日)
委人事处、财务处、监察室等处室将对各单位“吃空饷”自查统计数据进行核查,核实各单位的编制、人头和工资、津贴补贴数。
(三)总结验收阶段(元月24日至30日)
委人事部门将结合相关报表对核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总结材料、自查统计表进行梳理分析,汇总有关数据,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协调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治理工作。要认真落实政策,做到不漏报、不瞒报、及时报。各单位的自查统计表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有关政策,对在“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此次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单位人事管理,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和财经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强人员日常考核管理,防止因管理松懈造成新的人员在编不在岗。严格人事管理流程,规范单位工作人员流动、退休、处分、辞职等环节的管理,杜绝出现新的“吃空饷”问题。
联系电话:0551-62998021
附件: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情况自查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
附件: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情况自查统计表
直属事业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委直属事业单位名称 编
制
数 在编在岗人员 离退休人员数 单位“吃空饷” 个人“吃空饷” 清理情况
数量(个)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1 2 3 4 5 6
数量(人)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数量(人)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数量(人)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数量(人)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数量(人)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数量(人)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小计 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 小计 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 小计 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 小计 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 小计 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 小计 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
填报说明 1.个人“吃空饷”栏中1、2、3、4、5、6分别对应《通知》中个人“吃空饷”的6种情形;
2.清理情况栏中填写的清理情况可另附页;
3.联系电话:62998021、62998023(传真);电子邮箱:2601949@163.com。
【发布日期】 2015.01.09 【实施日期】 2015.0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委直属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卫人秘〔2015〕6号)
委直属事业单位,省计生协: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4〕53号)要求,决定在委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本次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是直属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直属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三)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工作步骤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委实际,此次集中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自查自纠阶段(元月9日至元月16日)
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分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核查,登记造册。并在元月16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材料(包括集中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吃空饷”人数及清理处理情况)和《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情况自查统计表》(见附件),报委人事处。各单位要在单位内部对编制内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二)核查整改阶段(元月16日至23日)
委人事处、财务处、监察室等处室将对各单位“吃空饷”自查统计数据进行核查,核实各单位的编制、人头和工资、津贴补贴数。
(三)总结验收阶段(元月24日至30日)
委人事部门将结合相关报表对核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总结材料、自查统计表进行梳理分析,汇总有关数据,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协调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治理工作。要认真落实政策,做到不漏报、不瞒报、及时报。各单位的自查统计表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有关政策,对在“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此次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单位人事管理,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和财经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强人员日常考核管理,防止因管理松懈造成新的人员在编不在岗。严格人事管理流程,规范单位工作人员流动、退休、处分、辞职等环节的管理,杜绝出现新的“吃空饷”问题。
联系电话:0551-62998021
附件: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情况自查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
附件: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情况自查统计表
直属事业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委直属事业单位名称 编
制
数 在编在岗人员 离退休人员数 单位“吃空饷” 个人“吃空饷” 清理情况
数量(个)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1 2 3 4 5 6
数量(人)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数量(人)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数量(人)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数量(人)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数量(人)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数量(人) 涉及违规资金额(元);已追缴数额(元)
小计 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 小计 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 小计 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 小计 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 小计 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 小计 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
填报说明 1.个人“吃空饷”栏中1、2、3、4、5、6分别对应《通知》中个人“吃空饷”的6种情形;
2.清理情况栏中填写的清理情况可另附页;
3.联系电话:62998021、62998023(传真);电子邮箱:260194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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