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2015年)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06-09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铜陵市政府 【发文字号】 办[2015]51号
【发布日期】 2015.04.30 【实施日期】 201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2015〕51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铜陵市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
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现状的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推行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配齐执法装备、设施。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市、县(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教育培训任务。

(三)严格日常监督执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系统建设。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民生工程,加强小作坊管理,健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强药品化妆品和药包材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追溯机制。

(五)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开展专项应急演练。依法依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六)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加强宣传教育,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普法、科普宣传和学生课堂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投诉电话,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投诉举报及时兑现奖励。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制定铜陵市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做好动员部署。县(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创建工作。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省创建工作目标要求、综合评价标准,分解细化创建工作任务,跟踪调研指导创建工作。加强工作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并向市政府、省食安办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

(三)自查自评阶段(2016年3月至4月)。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照省考核评价标准,开展模拟测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和实地检查现场,对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抓好整改。同时,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量化自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并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按要求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群众意见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

(四)评价验收阶段(2016年5月10日至31日)。迎接上级对我市的考核评价。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6月至8月)。巩固创建成果,总结创建经验,弥补工作不足,持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

成立市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另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协调衔接和督办落实工作。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创建工作信息,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二)深入广泛宣传,抓好示范带动。

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创建意义、政策措施、创建标准与重点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创建氛围。及时总结宣传创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类示范、试点活动,培育创建特色,树立创建典型,形成可以推广的创建经验和监管模式,并适时通过媒体宣传、示范观摩等形式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实施奖惩。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督促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对不履行创建责任或因推诿扯皮导致创建指标未按期完成,以及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将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
2015年铜陵市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综合评价标准及任务分解表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方法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分值
一、组织管理(9分)
(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4分)
1.将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调整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查阅
资料
市 编 办
县(区)政府
2015年
6月底
1分
2.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层层签订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查阅
资料
市目标办
县(区)政府
2015年
4月底
3分
(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5分)
3.进一步明确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事权,优化县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三定”。规范县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领导干部任命,统一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执法服装。
查阅
资料
市 编 办
县(区)政府
2015年
6月底
2分
4.落实基层“四员”制度,县区各乡镇、办事处按要求配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各行政村(社区)按要求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
查阅
资料
市食安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5年
6月底
2分
5.实行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网。
查阅
资料
市食安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5年
7月底
1分
二、能力建设(10分)
(三)经费保障(4分)
6.积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等各项投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按要求配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等执法装备、设施。
查阅
资料
市 编 办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4分
(四)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6分)
7.统筹推进市、县(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实施市级食品检验室项目建设。加强县(区)常见食品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建设。
实地
查看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财政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3分
8.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基层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年培训时间达到40小时、参训率90%以上。
实地
查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5年
12月底
3分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方法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分值
三、日常监督执法
(55分)
(五)日常监督管理(42分)
9.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监管及信用档案,继续推行食品药品企业量化分级管理、“黑名单”管理等诚信管理制度,惩戒失信行为。
查阅
资料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4分
10.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执行生猪定点屠宰规定,坚决查处非法屠宰和销售“白条肉”行为。在国家、省级例行监测中总体合格率达96%(含)以上。
查阅
资料
市 农 委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3分
11.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单位)建立健全生产档案,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行政区域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查阅
资料
市 农 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4分
12.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建立抽验信息通报共享机制,确保发现的问题样品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实地
查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卫计委
市公安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3分
13.加强小作坊管理、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实行实名登记、建立监管档案。年内建成豆制品生产小作坊示范户20户。
实地
查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5年
11月底
4分
14.完成2-3家批发市场及3-5家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任务。监督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严格落实法定义务。
实地
查看
市商务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4分
15.继续开展小餐饮规范整治活动,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实施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民生工程,完成44户明厨亮灶项目建设任务。
实地
查看
县(区)政府
2015年
11月底
4分
16.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机制。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户)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实地
查看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4分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方法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分值
三、日常监督执法
(55分)
(五)日常监督管理(42分)
17.加强药化和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督检查、GMP飞行检查、日常巡查全覆盖,并督促企业对缺陷项目的整改落实
查阅
资料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6年
3月底
4分
18.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执行情况检查,跟踪缺陷项目的整改落实。
查看
资料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4分
19.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职责,落实医疗器械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监管任务,开展以生产经营办法执行情况及使用单位采购等为重点内容的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并跟踪缺陷项目的整改落实。
查阅
资料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4分
(六)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9分)
20.落实国家和省级部署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清真食品、高风险药品与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品种;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食品药品广告虚假宣传等为重点问题,深入持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整顿。
查阅
资料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 农 委
市工商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6分
21.加大 “三无”(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的整治力度。
实地
查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3分
(七)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4分)
22.建立落实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信息通报等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公诉、判决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涉刑案件,未出现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情况;依法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查阅
资料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 农 委
市公安局
市检察院
市中级法院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4分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方法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分值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12分)
(八)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规范化管理(7分)
23.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质量授权人制度;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在显著位置悬挂有奖举报提示等标牌,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企业违法犯罪行为;药械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实地
查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3分
24.继续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辖区内参加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低于持证单位数的90%,参加量化分级评定的公示率达100%。
实地
查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5年
12月底
2分
25.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追溯机制,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基本药物等生产经营者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召回问题产品,应召回产品召回率达100%。
实地
查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 农 委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2分
(九)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5分)
26.加强对食品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及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药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查阅
资料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食安办
市 农 委
县(区)政府
2015年
12月底
2分
27.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等制度。
查阅
资料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 农 委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3分
五、应急管理(4分)
(十)应急管理(2分)
28.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市、县(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培训,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应急演练。
查阅
资料
市政府应急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食安办
市卫计委
市 农 委
县(区)
2015年
12月底
2分
(十一)突发事件处置
29.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依规有效处置;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查阅
资料
市应急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食安办
市新闻办
市网宣办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2分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
方法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分值
六、社会共治(10分)
(十二)安全宣传教育(5分)
30.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宣传和学生课堂教育,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10小时;在主流新闻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市、县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每周不少于1次。
查阅
资料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人社局
市 科 协
市教育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3分
3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等宣传活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查阅
资料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食安办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2分
(十三)投诉举报工作(5分)
32.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统一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实地
查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2分
33.12331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不间断受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食品药品安全有关部门认真核实、查处每一起举报投诉,符合奖励的及时给予奖励。
电话
回访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食安办
县(区)政府
2016年
3月底
3分

备注:
加分项: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加2分: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验和做法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全国、全省予以推广;2.创建期间,县(区)获省级及以上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安全先进县、示范县等称号的;3.在中央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
否决项:1.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或经省部级领导批示),经核实属于地方政府管理不到位或监管不力造成的;2.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不依规报告、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3.群众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低于70%。(省考评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成的评议组开展满意度测评)。
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标准:总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且未有否决项。 

上一篇:(201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

下一篇:(2015年)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

合肥律师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