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安徽肥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来源:m.055110.com 日期:2016-05-30 阅读次数: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发文字号】 浙银监复[2015]349号
【发布日期】 2015.06.29 【实施日期】 2015.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安徽肥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浙银监复〔2015〕349号)
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拟受让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肥东湖星村镇银行股权的请示》(浔银﹝2015﹞127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肥东湖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二、你行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镇银行属地监管部门指导下稳妥有序开展收购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股权转让行政许可程序。
三、你行完成收购后,应加强村镇银行并表管理,规范履行主发起行职责,着力推动村镇银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更好地服务当地“三农”和小微企业。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
2015年6月29日
【发布日期】 2015.06.29 【实施日期】 2015.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安徽肥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浙银监复〔2015〕349号)
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拟受让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肥东湖星村镇银行股权的请示》(浔银﹝2015﹞127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肥东湖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二、你行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镇银行属地监管部门指导下稳妥有序开展收购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股权转让行政许可程序。
三、你行完成收购后,应加强村镇银行并表管理,规范履行主发起行职责,着力推动村镇银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更好地服务当地“三农”和小微企业。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
2015年6月29日
合肥律师推荐
-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相关文章